服務學習?
服務學習和其衍生課程-勞動教育,幾乎已經成為學校的必備課程,時至今日,有八成的學校都將其設為必修,但卻是設為0學分的課程。服務學習本來是一件好的事情,於學生,可以讓學生開闊視野、學習在學校學不到的事物;於社會,可以增加勞動力,並培養無私奉獻的精神。不過,隨著制度的改變,它已經成為強制性的要求,學生無法選擇與拒絕,這樣的政策真的可以為社會帶來效益嗎?
現在的服務學習大致可分為以下三種:
第一種是將服務學習與校內各處室結合,以時數限定的方式排班要求學生在指定時間到指定的處室進行打掃、值班等零碎行政工作。
第二種方式是要求學生每週的特定時間必須清掃校園內的指定地點,並設置高年級生進行督導、評分。
最後是強制學生與外界非營利組織或社福團體接觸,應徵其工作職位,以限定時數的方式強制要求學生擔任「志工」。
簡單的說,學生只負責兩件事:打掃、當志工。
服務學習與打掃的關係:
服務學習本質是好的,但打掃就像是學校找不到事情給學生做,於是隨便塞了個工作給我們。
這樣強制性的服務學習我認為有三個缺失:
志工與機構本來是互利互惠的關係,機構得到人手幫忙,學生從中學習,但當志工變成強制性的,反而會變成雙雙受創的局面。
首先要知道一件事,志工是不支薪的,在這樣的情況下機構都不敢要求太多,因此很多時候都要志工主動積極的去參與和幫忙,但當其變成強制性的,一旦機構要求太多,學生隨時可以拍拍屁股走人,因為本能上會認為自己根本沒有虧欠什麼,也不會有心理負擔,這也是為什麼志工需要「自願」去做,因為只有自願的志工才可以達成互利互惠的效益。
另一項服務學習的重大問題在於許多學校的服務學習課程並沒有統一的管轄機關。
例如,學生要去和學務處詢問服務學習課程是否可以脫離畢業門檻的限制,學務處卻告知設定畢業門檻的權則是由教務處負責;當學生去詢問教務處時,教務處卻表示服務學習課程是由各系所自行決定開課。等學生回到系所裡,系所卻又推說他們只是配合畢業門檻限制才開課。
學校中落後的制度與觀念、死板的態度和規定,以及大力標榜卻從未實現的價值,真的符合服務學習最初的理念嗎?
志工服務不只是學生的事
回望服務學習的初衷,是期待將「服務」與「學習」結合,讓學生「從中做學」,並在這個過程中反思與互惠。但這個初衷,到底有多少人知道?
志工服務中,有一種是需要培訓的,為期比較常,最後還可以拿到志工時數條。有一次,我在參與培訓課程,卻發現朋友沒有來,問他才知道,因為他的父母認為做志工不需要浪費時間訓練,要他好好在家讀書,於是幫他請了假。現在回想起來,如果上一輩觀念也是如此,不認為當志工是一件重要,且需要花時間準備的事,我們這些被教育的下一代也很難生出志願的心。
服務學習不只是學生或學校的事,它的價值應該是由我們 ── 學生、家長、老師等執行單位的態度與做法決定它帶來的結果
服務學習和其衍生課程-勞動教育,幾乎已經成為學校的必備課程,時至今日,有八成的學校都將其設為必修,但卻是設為0學分的課程。服務學習本來是一件好的事情,於學生,可以讓學生開闊視野、學習在學校學不到的事物;於社會,可以增加勞動力,並培養無私奉獻的精神。不過,隨著制度的改變,它已經成為強制性的要求,學生無法選擇與拒絕,這樣的政策真的可以為社會帶來效益嗎?
現在的服務學習大致可分為以下三種:
第一種是將服務學習與校內各處室結合,以時數限定的方式排班要求學生在指定時間到指定的處室進行打掃、值班等零碎行政工作。
第二種方式是要求學生每週的特定時間必須清掃校園內的指定地點,並設置高年級生進行督導、評分。
最後是強制學生與外界非營利組織或社福團體接觸,應徵其工作職位,以限定時數的方式強制要求學生擔任「志工」。
簡單的說,學生只負責兩件事:打掃、當志工。
服務學習與打掃的關係:
服務學習本質是好的,但打掃就像是學校找不到事情給學生做,於是隨便塞了個工作給我們。
這樣強制性的服務學習我認為有三個缺失:
- 幾乎沒有人會認真掃,由時候甚至連去都沒去,但在學期末照樣可以拿到成績,這顯示出這項工作根本沒有受到監督。當然如果真的是「志願」服務,那確實監督的意義不大,但當其變成強制性的工作,就展現出了差別。
- 學校等機構本來就會聘請打掃的人員,當學生的基數遠大於清潔的員工的時候,我們已經不是在做志工,在幫忙,而是在搶人家的飯碗,這豈不是跟志工的本意本末倒置?
- 有些學校會有「講座抵免」的機制,讓你聽講座以抵免服務時數。這機制本身就是一種很弔詭的情況,服務學習一開始設立的初衷不是好的嗎?為什麼會需要「抵免」,這不就等於變相承認服務學習就是一種糟糕的策略,於是在想辦法補償學生?
志工與機構本來是互利互惠的關係,機構得到人手幫忙,學生從中學習,但當志工變成強制性的,反而會變成雙雙受創的局面。
首先要知道一件事,志工是不支薪的,在這樣的情況下機構都不敢要求太多,因此很多時候都要志工主動積極的去參與和幫忙,但當其變成強制性的,一旦機構要求太多,學生隨時可以拍拍屁股走人,因為本能上會認為自己根本沒有虧欠什麼,也不會有心理負擔,這也是為什麼志工需要「自願」去做,因為只有自願的志工才可以達成互利互惠的效益。
另一項服務學習的重大問題在於許多學校的服務學習課程並沒有統一的管轄機關。
例如,學生要去和學務處詢問服務學習課程是否可以脫離畢業門檻的限制,學務處卻告知設定畢業門檻的權則是由教務處負責;當學生去詢問教務處時,教務處卻表示服務學習課程是由各系所自行決定開課。等學生回到系所裡,系所卻又推說他們只是配合畢業門檻限制才開課。
學校中落後的制度與觀念、死板的態度和規定,以及大力標榜卻從未實現的價值,真的符合服務學習最初的理念嗎?
志工服務不只是學生的事
回望服務學習的初衷,是期待將「服務」與「學習」結合,讓學生「從中做學」,並在這個過程中反思與互惠。但這個初衷,到底有多少人知道?
志工服務中,有一種是需要培訓的,為期比較常,最後還可以拿到志工時數條。有一次,我在參與培訓課程,卻發現朋友沒有來,問他才知道,因為他的父母認為做志工不需要浪費時間訓練,要他好好在家讀書,於是幫他請了假。現在回想起來,如果上一輩觀念也是如此,不認為當志工是一件重要,且需要花時間準備的事,我們這些被教育的下一代也很難生出志願的心。
服務學習不只是學生或學校的事,它的價值應該是由我們 ── 學生、家長、老師等執行單位的態度與做法決定它帶來的結果